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号召,满足社会对眼视光专业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作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常州市职业技能培训与等级认定机构,决定面向社会开展眼镜验光师、眼镜定配工(二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与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
(一)眼镜验光师(职业编码:4-14-03-03),认定等级:二级/技师。
(二)眼镜定配工(职业编码:4-14-03-04),认定等级:二级/技师。
眼镜验光师是指使用验光仪器及辅助设备,检查视力、眼睛屈光度及融像机能,开具眼镜验光处方并指导视觉康复训练的人员。
眼镜定配工是指操作光学加工设备,进行眼镜镜片磨边或割边、加工、装配、校配、检验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及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备注:
1.眼镜定配工职业(工种)职业技能评价条件中相关职业、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1)本专业:眼视光与配镜。
(2)相关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光学、材料学等。
2.眼镜验光师职业(工种)职业技能评价条件中相关职业、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1)本专业:眼视光与配镜、眼视光技术、眼视光学。
(2)相关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光学、材料学等。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内容
依据《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年版)二级/技师等级要求,涵盖以下内容:
眼镜验光师:高级验光技术、双眼视功能检查与评估、斜弱视处理技术、接触镜验配技术、屈光发育档案与近视防控、疑难验光案例分析、技术指导与培训能力等。
眼镜定配工:精密眼镜加工技术、渐变焦镜片参数检测与还原、无框眼镜加工与装配、眼镜整形与校配、精密仪器调试与维护、质量检验与控制、技术指导与培训能力等。
(二)培训方式
采用理论学习与实操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包括集中面授、技能实训、案例分析、技术研讨等多种教学形式。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6年6月下旬-7月上旬,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为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18号)。
五、认定方式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考评环节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部分。
(一)理论知识考试
采用无纸化机考形式,重点考察眼视光基础、光学知识、验光技术、眼镜定配技术、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
(二)技能操作考核
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模拟真实工作场景,全面检验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三)综合评审
重点考察申报者在技术革新、流程优化、解决本领域复杂疑难问题、培训指导低级别眼镜验光师(眼镜定配工)、参与机构管理及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实际业绩和专业贡献,采用论文撰写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合格标准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合格者由学校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s://www.osta.org.cn/)查询。
六、报名安排
(一)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
2026年5月29日-6月20日
(二)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1日
(三)报名材料
1.考生必须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含工作年限个人承诺),报名表电子稿(word)、纸质签名原件同步提交;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反面);
3.考生必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电子照片)。证件照要求: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100像素、大小为5-20kb。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将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4.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人社app下载社保记录);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职称证书、分类荣誉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
7.综合评审所需论文(3000字)、技术总结(800~1000字),申报时暂不提交,具体提交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到学校继续教育处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七、收费标准
培训及认定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八、认定时间
预定2026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咨询联系
1.联系部门及地址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继续教育处,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18号
2.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申老师,0519-85220537
3.微信群

加群后,即刻修改个人昵称为“姓名+职业工种+手机号”,如“李国庆+养老护理员+137754254**”。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机构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认定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二)培训期间学员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培训课程。
(三)个人信息及承诺须参评人员个人填报,不得由机构代报。
(四)参加认定人员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规定处理。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学校继续教育处联系。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_24007附件1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
附件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汇总表_9636附件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