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有关职业(工种)试点统一评价的通知》(常人社发〔2023〕174号)要求,为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计划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
眼镜验光师,五、四、三级。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17:00截止。
三、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6日。
四、认定时间和地点
认定日期:2026年12月5日或6日。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评价当天08:00-09:30。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评价当天10:00-17:00。
认定地点: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18号。
五、认定计划
序号 | 职业(工种) | 等级 | 计划认定下限人数 | 计划认定上限人数 |
1 | 眼镜验光师 | 五、四、三级 | 20 | 50 |
备注:报考人数少于下限人数、多于上限人数时,服从评价机构统筹安排。视报名人数可能合并安排在2026年12月5日或6日的其中一天进行认定。
六、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报名参加眼镜验光师认定,考生应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含初中)。
备注:
眼镜验光师职业(工种)职业技能评价条件中相关职业、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1)本专业:眼视光与配镜、眼视光技术、眼视光学。
(2)相关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光学、材料学等。
七、参评人员申报说明
1.报名手续
(1)提交报名材料
1)考生必须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含工作年限个人承诺),将报名表以电子稿(word)、签名后扫描件(或照片)同步提交;
2)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提交所报考职业(工种)等级条件相关的依据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主要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低一等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4)考生必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电子照片)。证件照要求: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100像素、大小为5-20kb。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将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5)考生本人可提供社保参保情况材料。
以上材料请至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继续教育科(E801)办公室提交。
(2)参评人员注意事项
1)参评人员须年满16周岁且具备该职业国家标准中普通受教育程度及以上学历。
2)个人信息及承诺须参评人员个人填报,不得由机构代报。工作年限承诺期内若同时出现申报两个及以上不相关职业(工种),须向参评人员核实情况,发现个人承诺有虚假,根据承诺条款予以处理。
3)报名时间:报名开始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17:00,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将报名所需材料提交。
(3)报名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1)联系地址: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18号,邮编213002)
2)联系人:顾老师
3)联系电话:0519-85220537
2.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所提交报名材料,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进行资格初审、继续教育科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
3.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按照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统一发送的短信要求,将报名费用转账至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指定账户。收费项目包含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按照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4年)收费标准收取,详情请见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具体链接如下:http://www.tsyl.cn/c746/20240125/i13284.html
4.认定结果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加认定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一年内可申请一次补考;
(2)报考人员对认定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认定成绩公示期间至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继续教育科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予受理;
(3)认定最后结果,可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江苏技能人才服务网进行查询。
查询网址: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s://www.osta.org.cn/ 或江苏技能人才服务网https://jshrss.jiangsu.gov.cn/col/col85519/index.html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202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