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安排,拟定于2025年4月28日开展部分应届毕业生(护理专业、助产专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相关计划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
1.保育师,三、四级
2.养老护理员,三、四级
3.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三、四级
二、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9日
三、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0日
四、认定时间
2025年4月28日
1.保育师
理论机考时间:2025年4月28日8:00-9:30
实操考核时间:2025年4月28日10:00-16:00
2.养老护理员
理论机考时间:2025年4月28日8:00-9:30
实操考核时间:2025年4月28日10:00-16:00
3.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
理论机考时间:2025年4月28日8:00-9:30
实操考核时间:2025年4月28日10:00-16:00
注:实际认定时间,视报名人数会有所调整。
五、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备注:
高职护理与高职助产专业同学需取得对应职业工种四级,方可报名参加三级认定,中职护理专业学生只能申报四级。
六、参评人员申报说明
1.报名手续
(1)提交报名材料
1)提交所报考职业(工种)等级认定汇总表,及低一等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2)考生必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电子照片)。证件照要求: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像素×100像素、小于20kb。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将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2)参评人员注意事项
1)参评人员须年满16周岁且具备该职业国家标准中普通受教育程度及以上学历。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将报名所需材料提交,
(3)报名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1)联系地址:继续教育处
2)联系人:申海进
3)联系电话:0519-85220537、13776860509
2.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所提交报名材料,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进行资格初审、继续教育处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9日。
3.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到学校财务处缴纳报名费。收费项目包含理论机考、实操考核两部分,按照江苏省人社厅(2004年)收费标准收取,详情请见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具体链接如下:http://www.tsyl.cn/c746/20240125/i13284.html
4.认定结果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加认定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一年内可申请一次补考;
(2)报考人员对认定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认定成绩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至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继续教育处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予受理;
(3)认定最后结果,可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江苏技能人才服务网进行查询。查询网址: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http://jndj.osta.org.cn/,或江苏技能人才服务网https://jshrss.jiangsu.gov.cn/col/col85519/。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