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报名并缴费成功人员
2.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月24日上午8:00-12:00
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18号)E楼10楼1002、1004会议室
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需带材料
(1)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其他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5)综合素质材料:第一作者发表论文、项目和发明专利、荣誉或奖励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考生下载并填写《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按序排列上交复印件。综合素质量化得分为100分,以10%计入总分。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5)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二、笔试
笔试测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笔试成绩为100分制,及格线60分。以30%计入总分。
笔试报到时间:2026年1月24日下午13:30
笔试考核时间:2026年1月24日下午14:00-15:30
报到、考核地点:E楼11楼多功能厅
三、面试
面试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能力、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岗位适配性、综合素质等。面试现场考试由10分钟微型课教学和5分钟现场答辩组成,每项得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微型课教学以40%计入总分,现场答辩以20%计入总分。
面试报到时间:2026年1月31日上午8:00
面试考核时间:2026年1月31日上午8:30开始
报到、考核地点:详见当天学校教室安排。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微型课教学40%、现场答辩20%+综合素质量化10%)。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及格线60分。各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如有同分,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组织与监督
考试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接受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的指导,市卫健委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9-85682570、85682579。
附件:《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6年1月12日